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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及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4-04-08   点击数:

青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及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各位考生:

好! 感谢你们选择青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基于《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为了统筹做好研究生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全力确保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完成,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是否调剂

0710

生物学

关注研究生院公告

https://yjsb.qhnu.edu.cn/

0713

生态学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及管理办法》等规定,综合学院实际统筹安排。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复试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参加复试人员

我校20243月底已完成第一志愿复试,然后开始调剂工作。复试人员指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公告(校研究生院和学院主页)

(二)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及学校复试工作方案所列的调剂条件(必要条件)

2.专业调剂基本条件(必须满足)本科专业和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3.专业调剂参考条件:生物学和生态学专业主要包括英语四六级、科研成果产出及学术获奖等;学科教学(生物)主要包括学科竞赛获奖、英语四六级专业密切相关资格证书。初试成绩差别小且存在指标竞争时,参考条件好的考生优先选取。

4.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申请;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线下调剂申请。

5.申请条件真实性保证。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如实申报填写个人信息材料。若有作假行为,取消调剂复试资格。

我院将根据提交调剂申请考生成绩,结合参考条件,在符合必要条件和基本条件考生中择优遴选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通知截止时间前确认。由于系统时间限制,逾时未确认者将视作考生放弃调剂申请。

三、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复试要求,采取“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行考生身份确认,请参加复试的学生,提供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在现场复试时展示。

(一)(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为准);

(二)身份证;

(三)应届生:学生证和教务部门证明,并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四)往届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五)初试成绩单原件(若没有成绩单,提供成绩打印件,注明查网址和准考证号);

(六)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政治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材料;

(七)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

(八)阅读《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将被认定为材料审查不合格,我院将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口试,主要对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按《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思想品德本科阶段专业课程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逻辑能力、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五、复试科目时间

(一)复试笔试科目:

生物学专业:细胞生物学;

生态学和学科教学(生)专业:普通生物学。

(二)调剂考生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复试要求

一)考生参加复试前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页查看相关通知复试工作方案等,熟悉相关政策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和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五)复试不得将电子通讯设备带入考场,不得中途离场。考生若逾期不参加复试,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八、录取

一)考生须加所有复试环节考核,报考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内以总绩排序,从初试和复试总成绩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低60分者,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如果招生指标有调整,招生录取工作按总成绩排序递补进行

四)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各专业拟录取通知,预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联系咨询

一)考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97450796(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邮箱:501322857@qq.com

二)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廿里铺镇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

十、其它

(一)本方案由生命科学学院解释;

(二)未经事宜参照上级文件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44月5日


青海师范生命科学学院